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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家发改委二次发令:加快小煤矿复产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内容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16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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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底,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共同部署煤电油运工作,明确要求各煤炭主产省必须加快小煤矿复产验收工作,以确保今夏用电高峰期间发电企业的电煤库存不低于15天。据了解,这是继今年1月23日发布《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提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被停产的煤矿要恢复生产后,国家发改委再度要求小煤矿复产。 国家发改委指出,要把保障电煤供应作为首要任务。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煤炭主产省和大中型煤矿要努力增加生产;各地对符合复产验收条件的小煤矿要及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;铁路、交通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。 与此同时,5月29日,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,不鼓励大规模的煤炭出口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在国新办抗震救灾第18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到,“国内煤炭的生产能力很大,目前这个阶段,我们仍然主张保证国内的需要,不鼓励大规模的煤炭出口。”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要求小煤矿复产和不鼓励煤炭出口的措施是为了增加国内煤炭供应,稳定煤炭价格。 据了解,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前对外公布,5月份我国电煤供应已持续下滑,大型发电厂的煤炭储备较上月下降10.7%。电监会在其网站表示,截至5月底,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(合计发电装机量占全国火电总装机量的83%)煤炭库存4396万吨,其中,河北、安徽、湖南等省的煤炭库存低于7天警戒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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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内容录入:haohua 责任编辑:haohua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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